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
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2 年 1 月 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、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 《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(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) 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,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15,000 万元(含本数)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,用于购买风险可控、 安全性高、流动性好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,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、通知存款、定期存款、大额存单、收益凭证等,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。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,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。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 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,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。